各系部、部门: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现就学院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2023年度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包括省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省自然科学重点项目。
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院级项目(不包括院级升格为省级的项目),包括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201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高水平高职专业、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研究项目、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高水平专业群、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所有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省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和院级项目此次检查必须提交相关材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可提前梳理相关材料,待教育厅正式下文后按照教育厅要求和模板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报告(中期检查表)或结题报告(结题表),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三)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院级项目一般不予延期。
(四)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各项目需对提交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负责,注意报告排版和文字格式,以免影响检查验收结果,推荐提交pdf格式文件。教务处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任何再编辑、排版。
(五)各项目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和其他成果材料。
(六)提交的结题报告和材料包括:
1. 1份纸质结题报告或结题表及佐证材料(表中经费决算和系部审核需相关部门签字盖章);1份纸质项目进展报告或中期检查表(需部门签字盖章);1份延期结题申请书。
2.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项目进展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结题表及佐证材料;延期结题申请书)发送至教务处邮箱:904874815@qq.com。
3. 结题项目的经费使用卡一并交至教务处。
(七)学院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最终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
(八)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
3.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5.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6.徽商职业学院院级项目进展报告
7.徽商职业学院院级项目结题报告
8.徽商职业学院2023年度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