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为保证教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立项的25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4项省级科学研究项目予以经费资助(详见附件1),现予下达。
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徽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徽商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认真填写《徽商职业学院教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904874815@qq.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经费资助。
为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各项目应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进行预算,严格控制设备费和劳务费支出。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任务书的建设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并自觉接受学院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2024年获批立项省级项目拟资助建设经费申请表
2.徽商职业学院教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3.徽商职业学院教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徽商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