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9-21 点击数:
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我省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高质量推进诊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我省诊改试点高职院校复核结论进行分档评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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