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籍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26-03-31 点击数: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因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等核心身份信息已获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并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前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学历证书已发放的不予变更。

严禁通过变更身份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冒名顶替或利用信息变更掩盖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见附件);

2.学生改名申请书(需手写),详细阐述事实经过,并承诺不存在虚假和隐瞒信息等情况;

3.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4.变更前、后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后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曾用名栏需清晰体现原姓名。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全部所需材料。

2.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理由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背景调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3.学校复核与审批。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4.信息变更与备案。获批后,由教务处根据权限在学信网完成信息变更。超出学校权限的,按程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四、特别提示

1.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核查,重点审查学生是否存在冒名顶替行为,或者有无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

2.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除上述材料外,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此类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

3.申请更改民族的,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