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徽商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本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部分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须重修:
1.正常考核,期评成绩低于45分的必修课程;
2.补考一次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3.缺课超过该课程的1/3课时或迟交或缺交作业超过应交作业的1/3或试验达到1/3或严重破坏课堂纪律,不安排考试,必须重修;
4.已参加第一次重修,但未完成重修任务或完成重修任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二、重修形式
采取教师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在线教学形式的必修课由教师在线(职教云平台)布置重修任务、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
三、重修申请流程
1.学生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左侧功能区“学生重修申请”选项,自行申请所需重修的课程。
2.各系部于2022年12月12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左侧功能区“重修申请审批”选项,进入“重修申请审批”页面,初审学生重修资格,并对每门重修课程提出拟分配教师,勾选批准并保存,完成重修资格初审工作。
3.教务处于2022年12月18日完成重修申请审批工作,对不符合重修要求的学生不予批准,对系部拟分配的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存在异议的,予以退回,待教务处与相关系部沟通确定后重新提交审批。
4.重修学生所在系于2022年1月7日前督促重修任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共同完成《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栏必须由重修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
1. 2022年2月13日前,各系初审《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对完成学习计划的重修学生进行汇总形成《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党政公章),并与已完成的《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查。
2.根据审查结果,教务处公布重新考核学生名单和课程,统一安排完成重修的学生随所在教学班级的学生一起参加补考,对于未完成重修学习计划安排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
3.教师登录系统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录入成绩,重修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仍按60分计;低于60分的,按实际成绩记载。
五、重修要求
1.重修学生务必于2022年12月6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重修申请,未申请重修的学生不安排重修,私自重修不予认可。
2.学生重修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等。
3.导读重修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完成,并请任课教师按周次检查,督促学生完成计划内容,不得突击完成。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及重新考核流程图
2.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
3.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申请汇总表
4.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