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9 点击数: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徽商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本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部分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须重修:

1.正常考核,期评成绩低于45分的必修课程;

2.补考一次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3.缺课超过该课程的1/3课时或迟交或缺交作业超过应交作业的1/3或试验达到1/3或严重破坏课堂纪律,不安排考试,必须重修;

4.已参加第一次重修,但未完成重修任务或完成重修任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二、重修形式

采取教师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在线教学形式的必修课由教师在线(职教云平台)布置重修任务、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

三、重修申请流程

1.学生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6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侧功能区学生重修申请”选项,自行申请所需重修课程

2.各系部于2022年12月12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侧功能区“重修申请审批”选项,进入“重修申请审批”页面,初审学生重修资格,并对每门重修课程提出拟分配教师,勾选批准并保存,完成重修资格初审工作。

3.教务处2022年12月18完成重修申请审批工作,对不符合重修要求的学生不予批准,对系部拟分配的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存在异议的,予以退回,待教务处与相关系部沟通确定后重新提交审批。

4.重修学生所在系于2022年1月7日前督促重修任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共同完成《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栏必须由重修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

1. 2022年2月13日前,各系初审《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对完成学习计划的重修学生进行汇总形成《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党政公章),并与已完成的《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查。

2.根据审查结果,教务处公布重新考核学生名单和课程,统一安排完成重修的学生随所在教学班级的学生一起参加补考,对于未完成重修学习计划安排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

3.教师登录系统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录入成绩,重修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仍按60分计;低于60分的,按实际成绩记载。

五、重修要求

1.重修学生务必2022年12月6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重修申请,未申请重修的学生不安排重修,私自重修不予认可。

2.学生重修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等。

3.导读重修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完成,并请任课教师按周次检查,督促学生完成计划内容,不得突击完成。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及重新考核流程图

2.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

3.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申请汇总表

4.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