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案例围绕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领域,紧扣《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安徽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适当阐述背景、思考,重点介绍具体做法,概括介绍经验。
优秀案例申报和获评情况作为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在年度有关考核中予以体现。同时,将对申报案例进行整理筛选,通过省有关工作简报和媒体予以推广,着力增强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申报标准
案例的时间跨度:可以是自2020年《总体方案》印发实施以来开展的某一领域评价改革工作。
(一)政治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案例生动展示教育评价改革在推动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指导作用,把党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二)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推进工作。
(三)实效性。工作措施具体、有效,很好地解决了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问题;育人效果明显,师生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受到广泛欢迎。
(四)创新性。工作理念、工作措施、方式方法等具有原创性、首创性,或对原有的方式方法有创造性发展和完善,具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意义。
三、申报要求
申报案例要严格遵循案例体例和格式要求(见附件),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举措有力、效果彰显,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可附图表或图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个案例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
已经获评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不再参加此次案例评选。纳入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可参与申报优秀案例。
四、申报材料
2023年4月24日前,各系部、部门将拟申报的《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和《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教务处,邮箱:924259516@qq.com,并以“姓名+案例名称”作为文档名。
请各系部、部门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3.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申报材料体例和格式要求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