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4 点击数:

各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断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全院科研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自查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本次自查清理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内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

(一)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6月20日前)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皖科监〔202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基础。

(二)开展自查总结工作(6月30日)

按照要求完成自查清理,认真填写《论文自查表》《论文自查统计表》《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等表格(附件2—4),汇总自查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5)。请于6月3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附件表格和总结报告纸质版(需盖章签字)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邮箱:90487481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

      2.《论文自查表》

3.《论文自查统计表》

4.《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

5.自查清理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