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徽院教〔2017〕78号),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学籍清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学院2019级和2020级未毕业的高职扩招生及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全体在校生
二、清查时限: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8日
三、清查条件
(一)未经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时间未参加学院规定的学习及考试的学生;
(二)存在多门课旷考情形且长时间(连续两周及以上)联系不上的高职扩招学生;
(三)其他需要进行学籍清理的学生。
四、具体措施
(一)2023年11月20日,教务处将2019级和2020级未毕业的高职扩招学生名单(附件1)和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在校学生名单(附件2)发给各系,各系认真核对名单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开展自查工作,请辅导员务必联系到学生本人,将学籍清查事项告知学生,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于满足清查条件拟进行退学处理的学生,请各系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徽商职业学院2023年拟退学处理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党政双签)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曹老师处。
(二)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各系为拟进行退学处理的高职扩招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附件4),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曹老师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系党总支负责人牵头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学籍的清查工作,确保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坚持“以生为本”,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达到清查条件拟进行退学处理的学生,应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及其家长,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此次学籍清查结束后,各系要及时办理好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四)此次学籍清查结束后,各系如出现上述“清查条件”内情形未及时处理的学生或因未通知到学生本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责任,学院将追究各系管理责任和辅导员直接责任。
附件:
1.2019、2020级未毕业高职扩招学生名单
2.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在校学生名单
3.徽商职业学院2023年拟退学处理学生汇总表
4.学籍异动申请-退学处理表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