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第三批实习单位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5-10-3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第一章第四条和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徽院党〔2022〕50号)第三章第八条要求,实习单位名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本次物流与供应链学院共考察并确定安徽省内实习合作企业13家,现将岗位实习第三批实习单位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徽商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