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务处将开展在校生学籍清查和休学、保留学籍超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
一、工作对象
1.2025年6月及之前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2.2024级、2025级全体在校生
二、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期限
1.休学: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2.保留学籍: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按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三、清查条件及文件依据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四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院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告知与确认(6月5日-6月18日)
各二级学院须通过电话、短信、书面通知等多种有效途径,将学籍清理政策及拟处理意见明确告知相关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并做好告知记录。
若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通过二级学院网站公告,视为退学通知送达(公告模板见附件2)。
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学生本人于6月18日前填写《退学申请表》(附件3);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二级学院填写《退学处理表》(附件4)。
(二)二级学院初审与报送(6月19日-6月26日)
各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学生情况进行初审,研究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退学或保留)。
(三)学校审核与学籍处理(6月27日-7月10日)
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将确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后做学籍清理。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1.党政双签盖章《2025-2026第二学期学籍清查处理情况汇总表》;2.学生《退学申请表》或《退学处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党总支负责人牵头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照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名单,全面、准确地核查本院休学和保留学籍超期学生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二)务必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摸底、告知、审核、报送等各个环节合法合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规章准确。所有工作环节须留有书面或影音记录,存档备查。
(三)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以生为本,注意方式方法,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学生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安全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于无法在校继续学业学生,及时沟通并督促办理休、退学手续。
(二)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休学学生管理,及时了解休学学生情况。学生休学期满,休学前所在班级辅导员应提醒学生按时申请复学,或办理继续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两年)、退学手续。
(三)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做好参军保留学籍学生管理,确认学生是否仍在服役状态,参军学生保留学籍的学生如继续服役,需在服役期间每学期向二级学院汇报情况,学籍继续保留至退役后两年;已考入军校或不再返校学习,需办理退学手续。
附件:1.2025年6月及之前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名单
2.二级学院挂网通告(模板)
3.《退学处理表》
4.《退学申请表》
5.2025-2026第二学期学籍清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