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复学、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退学、退学处理等,附件为学籍异动办理相关申请表格,请学生按需下载。
异动情形简要说明:
( 具体情形和时间要求依照《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徽院教〔2017〕78号)文件执行)
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休学: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以休学。
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因本人身心状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宜或不能正常入学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学籍: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本人申请并经学院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者,可按规定保留学籍。
退学: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按程序审核办理退学手续。
退学处理:学生符合退学处理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按程序审核办理退学手续。
结业换发毕业证申请:因学业成绩和相关要求未达到毕业条件而作结业处理的学生,结业之后补考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学历证明书申办:学生的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若学生因某种原因遗失或损坏,可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出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在学信网标注原毕业证已遗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