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3 点击数: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 号)要求,现就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范围

2016 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双基”建设项目等。

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 Mooc) 示范项目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另文通知,不在此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所有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或结题报告书(附件1或附件3),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二)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提出延期申请(附件4),说明延期具体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各项目需对提交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负责,注意报告排版和文字格式,以免影响检查验收结果,推荐提交pdf格式文件。教务处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任何再编辑、排版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2016 年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 2016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各项目应于202343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和其他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提交的结题报告和材料包括

1.1纸质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表中项目负责人签名、经费决算或使用表加盖财务公章);1份纸质项目进展报告或项目延期申请书(需部门签字盖章)。

2.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项目进展报告、延期申请书、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经系部汇总审核后发送至教务处邮箱:904874815@qq.com

四、特别提示

根据省教育厅检查验收文件要求,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将增加申报基数,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高校,将调减申报基数。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延期报告

            5.徽商职业学院省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年检一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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