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院级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5 点击数:

各系部、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实践中的问题,以《徽商职业学院院级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做到应用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以期更好地推进学院改革创新。

二、立项范围

本年度院级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经系部或部门推荐,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系部、部门审核的纸质盖章版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上传至“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模块”,逾期将不予受理。

系统操作流程: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平台—项目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新增-2023年度-校级-填写并上传申报书附件)

联系人:吴瑾       联系电话:0551-68580990

四、其他说明

1.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已在院级或省级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3.近1年内有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在研项目者不能申报。

4.教务处对项目负责人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5.院级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6.2022年度申报院级项目的如继续申报请在系统平台重新申报2023年度,并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未重新上传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院级项目申报指南

2.徽商职业学院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徽商职业学院院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表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