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5 点击数:

各系部、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年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1.学院2023年度可申请的项目类别为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和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

2.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徽商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徽商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3.主持人有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主持人已连续两次被推荐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同类课题的不得申报。

5.作为主持人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6.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三、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获批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其他事项

1.请申报人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研究性质认真选题并填写最新版《申报书》(见附件2、3),在填写申报书前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简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填写申报书。

2.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学院及平台指标另行通知。

4.请各系部、部门于46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材料送至教务处,并以“姓名+项目名称+哲学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作为文档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8580990,邮箱:904874815@qq.com,联系人:吴瑾。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2.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安徽省高校科研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

 4.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

 5.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哲学社会科学类)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315